新纪元广场六号楼LED大屏工程招标公告

类别: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30 浏览人次:5363

一、招标条件

新纪元广场六号楼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在新纪元广场东南面,新设一块高清高亮LED弧形显示屏(艾比森A1688,产品指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目前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和运营管理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盐城市黄海东路27号新纪元广场六号楼东南角

2、项目规模:单屏长24.6米,高12.8米,单屏面积315平方米

3、建设要求:要求于2015925前建设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运营要求:保证足额缴纳LED屏每年度租金及承诺合同期内满足招标方累计1小时/天免费发布时段的前提下,独立开展LED大屏广告发布运营及LED大屏设施的建设管理。

6质量标准: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相关广告发布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联合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512日下午16时前;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东路29号新天地花园12#2F)

六、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办法确定潜在合格的投标人。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七、其他约定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综合考虑本项目各建设运营成本后支付招标方的年度租金总额,年租金总额不低于20万元为基数。

2合同期限为8年。

3、合同价款为中标年度应缴租金,自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度百分之八比例递增缴纳。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或任何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自行办理LED显示屏审批、建设、运营及广告发布相关证照及手续,并按要求支付全部费用。

5、合同到期后,由中标承包人承建运营的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设备产权无条件归招标方所有,承包人不得拆除、人为毁坏。
  6、合同期内,除中标承包人承诺免费提供招标方累计1小时/天发布广告时段外,如新纪元商业广场内商户因经营需要发布广告的,中标承包人承诺按市场最低价80%比例收取广告发布费用。

八、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于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邀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东路29号新天地花园12#2F(节假日正常报名)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605109609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