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客运公司公车责任经营班线(次)招标公告

类别: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人次:3005

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盐城客运公司

公车责任经营班线(次)招标公告

根据盐阜集团《二0二二年度运输生产经营工作指导意见》,经研究,客运公司常州线含定制、昆山、靖江、江阴等班线(次)经营公开招标经营责任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人资格

1.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自觉遵守集团公司和客运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并自觉履行经营合同条款的人员;

3.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越级上访、投诉、集访等影响集团线路发展或业务办理的人员;

4.无重、特大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章违纪,无阻挠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人员。

二、招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标公开、竞标公平、程序公正、综合考核、择优签约。

三、经营形式

公车责任经营的基本形式:企业产权、责任经营、择优选聘、目标考核、单位核算、规范管理、风险自担。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报名时需填写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材料费100/标底(不退还)及投标定金10000/标底,投标定金收据号码顺序号即为报名顺序号)。经公司招标办审查合格后,领取投标书方可参加投标。

3. 报名日期: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始 12月6日下午17:00时止。

4.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周六、周日不休息)。

5.报名地点:盐城市青年东路22号,原五星汽车站办公大楼快客公司(518室)。

联系人:徐以海 13905106588 陈对洋 15050666026

五、投标时间、地点

1.投(竞)标时间:2021127日下午1500时(1445时前凭投标书进场)

2.投标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422室)。

六、相关情况说明

1. 中标规则、弃标处理详见客运班线招标规则。

2.未尽事宜由班线(次)所属快客公司解释。

七、招标班线(次)

序号

班线

车号

发车时间

返回时间

月折旧费月(元)

月标的
(元)

备注

1

靖江

苏J09462

8:30

13:25

5000

组合发包
(不含折旧费)
经营期限二年

江阴

苏J10538

8:45

13:00

7000

2

常州

苏J12366

07:20

13:00/13:25北站

20000

常州

苏J12269

10:00

1500(总)

常州
(定制)

苏J2YX97

7:00

 12:20

3212.57

苏J6YG58

 8:10

 13:40

3212.57

苏J7VY18

9:10

 14:20

3212.57

3

泰州

苏J09450

8:10、14:00

1050南站、1640

18000

组合发包
经营期限一年

泰兴

苏J12170

8:25

1300/1340黄桥

4000

4

南通

苏J12512

7:55、东台 、安丰

14:00 14:35九、15:2515:55

10500

组合发包
经营期限一年

启东

苏J12288

8:05

1250、海门配

如东

苏J10052

8:45

13:20

5

盱眙

苏J17609

8:35

13:40

5062.9

7000

组合发包
不含折旧费 经营期限一年

淮安

苏J0CZ96

8:50

12:3013:20东配

2183.2

6

丹阳

苏J13759

8:05

13:25东、中心、西14:20镇江

6000

组合发包
经营期限一年

句容

苏J10536

7:05

 12:1013:10镇江

6000

7

东台
(定制)

苏J5CA66

6:30 12:30
(站外)

9:00 15:00

2183.2

3000

组合发包
不含折旧费 经营期限一年
经营期限一年

苏J5CR60

8:00 15:00
(站外)

10:00 18:00

2183.2

8

昆山

苏J12366

 7:50

1230

12000

经营期限一年

9

上海

二辆车

待定

待定

8000

经营期限一年

10

东海

苏J12380

7:10

12:30/
连云港配载待定

3000

组合发包
经营期限一年

赣榆

苏J09497

8:10

14:00/
连云港配载待定

3000

注:1.经营期间,车辆仅限于班线运营,班次数、车辆数、驾驶员数,经营人需要增减,必须经甲、乙双方商定后,方可实施。其中如减班、减车、减人,应缴费用不变(标的、车辆折旧等);如增班、增车、增人,增加的应缴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经营期间,所有运营成本费用由经营人自理。

3. 所使用的驾驶员在公司内调配,原班线优先。

4.经营期间,如需更新车辆,经营人承担更新费用,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经营车辆,原则上由经营人按照集团评估价购买,公司不再收取车辆使用费;如使用公车运营,须缴纳车辆使用保证金30000/辆(不计息),并收取使用费1000/月·辆。经营期限内,须缴纳安全生产经营质量保证金50000/辆(不计息)。

6.中标后,须于20211215日前办理签约合同等相关运营手续。

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盐城客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